查看原文
其他

從烹屍案到電鋸案,香港這是怎麼了?

大公文匯全媒體 大公文匯 2023-08-19

本文要點

香港從不缺離奇的命案,但實際上,在香港,兇殺案仍屬發生率最低的一種犯罪。

從名媛烹屍案,到電鋸殺人案,2023年以來,香港發生多起「兇殺案」,手段之殘忍,令人咂舌。

其中有5起兇殺案尤其引人關注。

案件一:
香港名媛蔡天鳳分屍案

蔡天鳳前夫一家提堂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)

今年2月發生的蔡天鳳碎屍案,可以說是今年以來最為震驚全港的案件。

2月21日,28歲的名媛蔡天鳳(Abby Choi)原定下午2時前往大埔科學園接女兒放學,之後去向不明,其現任丈夫Chris遂報警求助。

警方於2月22日發布尋找失蹤人口蔡天鳳的資訊後,於2月23日,約見死者的前家翁鄺球夫婦等3人調查。期間警方認為他們多次說謊,於是拘捕3人。

2月24日,警方在大埔龍尾村村屋單位發現死者部分財物、身份證及信用卡等財物。同時,在該單位發現人體殘肢,並在雪櫃內發現兩隻腳及兩煲「人肉湯」。

到目前為止,該案已有7人被捕,包括死者的28歲前夫鄺港智、65歲前家翁鄺球、63歲前家姑李瑞香、31歲前夫兄長鄺港傑、47歲前家翁情婦伍志榮、41歲前夫友人林舜以及29歲KOL潘巧賢。

警察相信這起命案涉及「巨額金錢糾紛」,案件押後至7月31日再提訊。

犯罪心理學專家、前警務署高級督察鍾灼輝曾向傳媒表示,這個家庭有很多元素可以構成一個犯罪組織體系。比如,一個犯罪組織要有領導者,對團體有控制支配能力,同時還要有犯罪技能。「死者前家翁就充當了這個角色,一家之主、有話語權、是前警長,了解如何有效規避法律責任。」此外,死者全家在金錢方面屢次涉及法律問題。

案件二:
葵芳閣入屋劫殺案

3月發生兇殺爆竊案的葵芳閣3座。疑兇借住在其女友家中,懷疑有人盜用事主鎖匙進行爆竊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)

3月14日,葵涌葵芳閣發生恐怖兇殺案。

63歲女子梁雪卿回家時疑撞破賊人爆竊,被同居男友發現倒斃在葵芳閣住所的客廳,現場有明顯被搜掠的痕跡,單位內總值約13萬元的物品被偷走。

警方當晚鎖定疑犯身份,他是死者的同層鄰居女兒的男性友人,借住在鄰居家。相信他盜用事主寄存在鄰居家的後備鎖匙,進入單位爆竊,但事主中午回家時撞破事件,於是疑犯用鐵筆殺害事主,之後再返回自己的單位房間更換衣物,同日傍晚離境潛逃日本。

警方日前通報,事發近20日之後,警方於4月6日接獲日本警方通知稱,當日中午在山梨縣郊區發現一具男屍,該男子在森林內上吊自殺,懷疑是被追緝疑兇。現場有一封遺書,內容涉及畏罪自殺。日本警方於近日確認男屍的身份並將遺體轉交其親屬。

案件三
老翁陳廣權當街兇殺案

被告4月16日在屯門法院提堂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)

3月29日,元朗發生謀殺案。當日凌晨,70歲老翁陳廣權於康樂路匯豐大廈對開,遭一名南亞裔刀手伏擊連斬多刀浴血昏迷。其中右手近手肘、及雙腳更皮開肉綻,傷口面積甚大,削肉見骨,送院後證實傷重不治。

事發之後,警方於4月21日拘捕8人,包括一名潮州粉麵餐廳的65歲男東主。其中4名男子分別被落案起訴謀殺罪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,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提訊,4人暫毋須答辯,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再訊,期間兩名被控謀殺的被告須還押。

至於事發起因,有消息指,死者生前獨居於事發地點附近利景樓4樓一個單位,曾任利景樓法團委員。而利景樓附近一間食肆多次被街坊投訴有噪音問題,該食店多年深宵打牛丸噪音擾民,而陳翁曾以法團委員身份與店舖負責人交涉,懷疑有人懷恨在心,買兇教訓他,不料「太重手」,將他斬死,引發此次悲劇。

案件四:
李姓黑幫頭目長洲遭襲致死案

李姓男子和羅姓男子發生爭執,二人手上有單車鏈,互相拉扯。(網絡視頻截圖)

4月27日早,長洲發生謀殺案。

52歲李姓男子在長洲大新後街,向羅姓男子追收數百元時,雙方於街頭拉扯推撞。事發時,兩人在街上碰面,疑兇突然喝問:「做咩搵人打我?」李男感到莫名其妙,雙方起衝突互有推撞,其間李男曾爆粗質問對方「做乜X嘢?你講乜X嘢呀?」。其後李男被推落地上,後腦着地,再被對方腳踢頭臉多次。

有街坊勸阻不果,在李男倒地後曾有街坊上前叫他「醒呀」,救護員不久接報趕至為李男急救並送院搶救,延至當日上午11時53分證實不治。

警方調查後,於下午1時許,尋獲涉案43歲羅姓疑兇,並將其拘捕扣查。羅被暫控一項謀殺罪。目前,案件已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。

據了解,疑兇花名「細舊」,任職運輸工人;死者綽號「白板仔」,無業。兩人俱為長洲居民,隸屬同一黑幫,「白板仔」是頭目,「細舊」是其手下,雙方素有積怨,經常有口角及動武,亦牽涉毒品買賣。

件五:
元朗電鋸殺人案

元朗謀殺案中女死者當晚伏屍於一間汽車服務中心門外。(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)

5月20日,元朗錦壆路發生謀殺案。

54歲女子劉紅莉晚飯後獨自外出,遭人用電鋸及利刀襲擊倒斃行人路。晚上7時25分,劉婦被發現倒臥於元朗文苑村約300米外的錦壆路一間汽車服務中心門外,不省人事。

警方到場證實女事主當場死亡,她背、頸及手疑有刀傷,臉容嚴重毀爛,身旁遺下數顆牙齒、一頂黑色鴨舌帽及一部手提電話。警員又在附近草叢發現一把長約45cm的染血藍色電鋸、一把30厘米長的牛肉刀及一對防曬手袖。事發後兩日,警方交待案情指,已鎖定疑犯。

原來,女死者是丈夫「球叔」的第二任妻子,而41歲疑犯是球叔前妻所生。劉婦與球叔日常習慣在晚飯後到錦壆路河畔散步,事發當晚她因追看電視劇而遲出門,豈料在途中慘遭殺害。而有消息指,劉婦與繼子長年有矛盾,懷疑兇案涉私人恩怨。

熟人作案引思考

其實,從香港警務處的公開資料中可以得知,在香港發生的兇殺案大部分源於親人、情侶和鄰里的糾紛,並不是隨機犯案。源於家庭糾紛的佔比最高。以2018年為例,發生的48宗兇殺案中,有17宗為家庭糾紛案,其中10宗為殺妻案。

其實不僅在香港,在世界各地,兇殺案也多為「熟人作案」。根據加拿大統計局的一項數據,截止2015年當局存有最新數據的一年,只有13%的兇殺案死者是遭陌生人殺害,即是87%的兇殺案為熟人作案;而在1974年至1999年間,死者包括兒童而兇徒是陌生人的案件,佔約10%,即是有9成的兇殺案是熟人作案。

為何總是碎屍案?

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看,碎屍的目的包括三種:極度的憤恨、便於隱匿死者的身份以及獲得畸形的性滿足。

而對於香港來說,城市環境和市民居住環境也決定了,如果有人犯案殺人,為了不被發現,只能選擇碎屍。在香港,城市建築密度大,較少邊遠地區,一個人失蹤,很容易被發現。而罪犯殺人之後想要不被發現,只能鋌而走險分解和處理被害人屍體。

另外,碎屍還有一個目的,即是「毀屍滅跡」可以脫罪。如果兇手沒有自首的打算,屍體被肢解,被丟棄,警方很難找到,就很難將其定罪。香港法律有一句話,很多人都應該聽過「疑點利益歸於被告」檢方負責舉證,嫌疑人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。

如果一個人失蹤超過7年,就可以假定這個人死亡。如果超過20年,案件就過了刑事追訴期。而毀屍成功可以讓人消失7至20年。

香港犯罪率
仍遠低於國際平均水平

雖然香港從不缺離奇的命案,但實際上,在香港,兇殺案仍屬發生率最低的一種犯罪。

在香港這座超過700萬人口的城市裏,每年都有約4萬人死去。過去10年內,香港每年平均僅有34宗兇殺案(按死亡人數計算,同一案中死亡兩人算兩宗,且包括誤殺),犯罪率遠低於國際主要城市的平均水平。



來源:大公文匯全媒體

編輯:蘇萊

審校:京辰


往期推薦

2日3道歉 3空姐連夜被炒 國泰全面檢討!


一張圖片引發的震盪


黎智英已無牌可打
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